地下停車場總體設置原則
1,小區首期原則上不設置地下停車場;
2,原則上不設置機械停車庫;
3,城市盤的住宅區原則上不考慮室外地面停車;
4,地下停車場盡量避免設置于消防車道下;
5,為減少地下停車場車道出入口數量及實現人車分流,宜設置大型地下停車場;
6,地下停車場出入口盡可能布置在主出入口附近,避免正對道路或重要公建,減少對景觀園林和人行活動區的影響;
7,車庫照明設計應采用區域控制,否則照度過大造成浪費;
8,地下停車場(人防)宜設置在工程建設的最后一期,地下停車場與主體建筑地下室宜直接連通, 連通通道宜便捷,順暢。